伊泰广联煤化公司安全生产监察支持中心9月供水站超滤膜1项变更公告

1、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1.投标人是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具有同类产品的研发、生产或供货能力,具有相关的资质、业绩和经验。符合国家相关最新的制造标准(规范)、进口设备所在国相关制造标准以及相关国际标准。有关劳动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的规程规范应执行最新的国家标准。

2.投标方案及报价除特殊要求外必须具备唯一性;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报投标品牌产品在水处理装置中最近三年(20201月1日至今)的至少3份业绩(要求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内容至少包含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技术参数)。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财务状况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20-2022年)完整的财务报告。

5.品牌要求为杜邦、苏伊士、科芮昂、海德能、东丽,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代理证书或授权书。同一个品牌产品允许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合理最低价”者进入打分推荐,“合理最低价”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除外。

6.超滤膜使用寿命要求五年,质保期范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按合同要求进行扣款。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企业提供的相应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绝对真实,如有虚假一律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质文件造假者将在若干年内禁止参与伊泰集团所有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损失,招标人将向其追索损失赔偿金并向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2、招标文件发售及发售时间变更为

2023年912日至2023年1013日,每日8:30~11:30,14:30~17:30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0189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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