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标要求
1. 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满足釆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供应商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候选供应商。评审产生候选供应商存在分项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进行商务谈判或拆标,最终在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2. 主要评审内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和无效响应文件的评审。
3.供货期:接到通知之日起最短的供货时间(以天计)。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100%的货款,质保期一年。
5.响应文件要求:①单价中含包装费、运杂费、卸车费、13%的增值税费等。②严格按询比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报价,遇有产品型号替代或品牌替代时必须在单项备注中说明。
6.响应文件约束:
①根据《内蒙古仲泰能源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无理由弃标全年累计超过三次的,集成供应商无理由弃标全年累计超过五次的,在本年度采购中将暂停向其询价。
②未按询比文件要求的报价属无效报价。
③未按时报价、无函件说明弃标理由、报价不符合要求等均属无理由弃标行为。
7.延期交货责任: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需方并可以解除合同。有预付款的,供方还应当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退还给需方。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作为违约金,超过5日仍不能交货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还应赔偿损失。本条款的违约金可从本次货款或应付帐款中扣除。
8.供货要求:供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优于或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应不属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供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产品。
9.采购代理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成交供应商应以响应文件报价金额和币种作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3)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4) 依据内工建协(2016)1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的方式分段收取。即:在各成交金额区间乘以相应费率后之总和即为采购代理服务费。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1540 0205 7353
开户行行号:1041 9101 4056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