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准工务7月石碴1项(沈)邀请公告

参标要求
1.
评审办法:满足条件为前提(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单项最低价中选原则,有可能拆标。
2.
供货期:接到通知之日起最短的供货时间(以天计)。
3.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100%的货款。
4.
投标要求:单价中含包装费、运杂费、卸车费、13%的增值税费等。报价时注意有定尺钢材。
严格按询价函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报价,技术标准详见询价书附件,遇有产品型号替代或品牌替代时必须在单项备注中说明。
5.
投标约束:根据《伊泰物供部供应商弃标管理办法》,生产厂家无理由弃标全年累计超过三次的,集成供应商无理由弃标全年累计超过五次的,在本年度采购中将暂停向其询价。未按上述要求的报价属无效报价。未按时报价、无函件说明弃标理由、报价不符合要求等均属无理由弃标行为。
6.
延期交货责任: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需方并可以解除合同。有预付款的,供方还应当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退还给需方。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作为违约金,超过5日仍不能交货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还应赔偿损失。本条款的违约金可从本次货款或应付帐款中扣除。
三、竞价概念
竞价是指采购人制定并宣布初始报价基准和相应的报价规则,由参加竞价的供应商按报价规则进行报价,至约定时间,或某一条件时,所有竞价人不再参与进一步报价时,由采购人宣布采购成交的采购方式。
四、竞价基准价
1.
基准价=开盘价格=拦标价
2.
基准价及本次采购数量在物料明细表中显示
五、竞价、供货时间
1.
竞价时间:见上文;
2.
供货时间:另行通知。
五、竞价、交货地点
1.
竞价地点:投标单位自定;
2.
交货地点: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
六、竞价规则
1.
竞价开始后以开盘价(拦标价)作为初始价格;
2.
投标单位参与竞价,每竞价一次在初始价格的基础上降低1000元;
3.
参与竞价的单位按照竞价时间顺序依次降低竞价价格;
4.
竞价次数不限,直至竞价时间结束;
5.
每家单位单个标段(单个煤矿)一次竞价与二次竞价之间间隔1分钟,一分钟之后可以二次竞价;
6.
不同标段需按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与竞价,如参与,请在每个标段竞价后尽快退出参与下一个标段竞价。
7.
竞价过程中如遇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招标人会手动延迟竞价结束时间,如有延迟会统一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8.
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关闭,若竞价结束前1分钟内有投标人提交竞价,则系统会自动延迟5分钟再关闭;
9.
竞价结束后竞价最低价作为中标价格。
10.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7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机修车间7月受电弓平衡杆1项(呼)邀请公告 下一篇呼准设备综合监管车间7月右开曲尖轨2项(沈)邀请公告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