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标要求
中标的供应商,报行管部门备案后,请在供应链平台办理合同结算:(1)提交结算申请流程并上传发票;(2)审核发票管理审批流程没有异议请点同意;操作手册请在平台自行下载。
1.评审办法:满足条件为前提(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单项最低价中选原则,有可能拆标。
2.技术要求及质量保证:a.对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安全评价报告,报告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报告通过审查后,报行管部门备案。要求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20 天内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和审查
b.组织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形成书面报告,报行管部门备案。要求收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后 10 天内完成审查和报备。
c.项目投用 30-180 天内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报行管部门备案
d.要求提供以上成果报告纸件 10 套及电子件。
3.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安全条件和综合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并取得报告和备案文件后,乙方给甲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双方确认付款资料完整后,以电汇方式在60 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的 100%,1 年后支付剩余 0%的质保金。
4.投标要求:①单价中含增值税费等。②严格按询价函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报价,遇有产品型号替代或品牌替代时必须在单项备注中说明。
5.投标约束:①根据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无理由不应标次数全年超过5次,暂停投标、报价资格3个月,启用后再次发生,加倍处罚。②未按上述要求的报价属无效报价。③未按时报价、无函件说明弃标理由、报价不符合要求等均属无理由弃标行为。
6.延期交货责任: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需方并可以解除合同。有预付款的,供方还应当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退还给需方。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作为违约金,超过5日仍不能交货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还应赔偿损失。本条款的违约金可从本次货款或应付帐款中扣除。


